方鹤斋,名旭,鹤斋其号。
安徽桐城县人。
桐城派古文家。
历任四川省夔州知府,留日学生监督、省学务处提督、省提学使、川东道台。
为官清正,大力倡办新式学堂。
因喜爱成都风物,遂家焉,竟成“成都五老”之一。
诗、书、画皆善。
今存《鹤斋诗存》、《鹤斋文存》,皆门人以寿金刊印。
《诗存》所收,从七十岁起,鹤斋本意如此。

生卒年:1852-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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