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颙并非明代诗人,而是明代宗景泰四年(1453年)的举人,官至广西太平府通判

蔡颙(1453-?),字伯昂,是明代揭阳人。他在明代宗景泰四年中举人后,进入官场,担任广西太平府通判一职。他以其深厚的文学功底和独特的诗歌风格,在当时文坛上占有一席之地。他的诗作不仅展现了他对自然景色的热爱,也表达了对人生哲理的深刻思考。其中,“山静鸟时语,水闲鱼自游”等诗句广为传颂,成为后人吟咏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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