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准,字平叔,休宁(今属安徽)人。
大昌长子。
孝宗淳熙十六年(一一八九)知江阴县(明嘉靖《江阴县志》卷一二)。
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知常熟县(《琴川志》卷三)。
宁宗庆元初通判太平州。
嘉泰四年(一二○四),为军器监丞(《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五之三七)。
后以两浙转运判官总领浙西江东财赋、淮东军马钱粮(《后乐集》卷一外制)。
官终知庆元府。
事见《周文忠集》卷六二《程大昌神道碑》、明弘治《徽州府志》卷七《程大昌传》。
今录诗二首。

生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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