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汉吏取粮。令为之偿。

【注释】

蜀:四川。民:人民。随语:指跟随汉朝官吏的人。汉:汉朝。安汉:即“安汉县”,东汉时所置,治所在今四川省彭州市。吏:官员。取(qǔ)粮:征调粮食。令为(wèi huò)之偿:要求他们偿还。之:代词,相当于“他们”。偿:赔偿。

【赏析】

《出使四夷南行奉使日赋诗三首》是唐代诗人李绅的组诗作品。此为组诗中的第二首。这首诗描写了唐朝与少数民族和好往来的史实,歌颂了唐朝皇帝对少数民族的安抚政策。诗中以百姓的口吻,叙述了唐与西南少数民族和好往来的历史。全诗语言通俗易懂,感情真挚,叙事简洁明快,有较强的可读性、可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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