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春正月甲辰,以江州刺史萧嶷为镇西将军、荆州刺史,尚书左仆射王延之为安南将军、江州刺史。安西长史萧顺之为郢州刺史。乙卯,太傅齐王表诸负官物质役者,悉原除。辛亥,以骁骑将军王玄邈为梁、南秦二州刺史。领军将军、抚军将军齐王世子加尚书仆射,进号中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丙辰,加太傅齐王前部羽葆、鼓吹。丁巳,诏太傅府依旧辟召。以征西将军、雍州刺史张敬儿为护军将军,新除给事黄门侍郎萧长懋为雍州刺史。二月丙子,安南将军、南豫州刺史邵陵王友薨。三月癸卯朔,日有蚀之。甲辰,崇太傅为相国,总百揆,封十郡,为齐公,备九锡之礼,加玺绂远游冠,位在诸王上。加相国绿綟绶,其骠骑大将军、扬州牧、南徐州刺史如故。丙午,以中军大将军萧赜为南豫州刺史、齐公世子,副贰相国,绿綟绶。庚戌,临川王绰谋反,绰及党与皆伏诛。丁巳,以齐国初建,给钱五百万,布五千匹,绢千匹。夏四月壬申,进齐公爵为齐王,增封十郡。甲戌,安西将军武陵王赞薨。丙戌,命齐王冕十有二旒,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跸,乘金根车,驾六马,备五时副车,置旄头云罕,乐舞八佾,设钟虡宫县。进世子为太子,王子、王女、王孙爵命之号,壹如旧仪。辛卯,天禄永终,禅位于齐,壬辰,帝逊位于东邸。既而迁居丹阳宫。齐王践阼,封帝为汝阴王,待以不臣之礼。行宋正朔,上书不为表,答表不为诏。

诗句:宋书·卷十·本纪第十·顺帝

译文:宋书·卷十·本纪第十·顺帝

注释:宋书,本纪

赏析:顺皇帝讳准,字仲谋,小字智观,明帝第三子也。泰始五年七月癸丑生。七年,封安成王,食邑三千户。仍拜抚军将军,置佐史。废帝即位,为扬州刺史。

这首诗出自《宋书》,是南朝梁时期沈约所著。诗的作者是顺皇帝,名为顺帝,字仲谋,小字智观,是明帝的第三个儿子。他在泰始五年七月癸丑出生,并在七年被封为安成王,食邑三千户。同时,他还担任过抚军将军等职务。在诗歌中还提到他曾被废帝任命为扬州刺史。

这首诗表达了对顺帝生平和事迹的记载和评价。通过这首诗,我们可以了解到顺帝的生平经历、成就以及他在历史上的影响和评价。同时,这首诗也可以反映出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文化氛围。

《宋书·卷十·本纪第十·顺帝》是一篇关于顺帝的文章,通过对他的生平经历和事迹的记载和评价,展现了其在历史上的地位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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