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露三年三月庚子,太白犯东井。占曰“国失政,大臣为乱”是夜,岁星又犯东井。占曰“兵起”至景元元年,高贵乡公败。甘露三年八月壬辰,岁星犯舆鬼质星。占曰“斧质用,大臣诛”甘露四年四月甲申,岁星又犯舆鬼东南星。占曰“鬼东南星主兵。木入鬼,大臣诛”景元元年,高贵乡公败,杀尚书王经。

甘露四年十月丁丑,客星见太微中,转东南行,历轸宿,积七日灭。占曰“客星出太微,有兵丧”景元元年,高贵乡公被害。

魏陈留王景元元年二月,月犯建星。案占,“月五星犯建星,大臣相谮”。是后钟会、邓艾破蜀,会谮艾,遂皆夷灭。

景元二年四月,荧惑入太微,犯右执法。占曰“人主有大忧”又曰“大臣忧”后四年,邓艾、钟会皆夷灭。五年,帝逊位。

《宋书·卷二十三·志第十三·天文一》是南朝梁沈约所编纂的一部历史地理著作,其中记载了天文、地理等方面的知识。本诗通过对天象的观测和记录,反映了当时的天文知识和对政治局势的警示。

诗句:甘露三年三月庚子,太白犯东井(注:太白,金星;东井,星宿名)。占曰“国失政,大臣为乱”,是夜,岁星又犯东井(注:占曰“兵起”)至景元元年,高贵乡公败(注:景元元年,高贵乡公败)。甘露四年四月甲申,岁星犯舆鬼质星(注:占曰“斧质用,大臣诛”);甘露四年十月丁丑,客星见太微中,历东南行,积七日灭(注:占曰“客星出太微,有兵丧”)。魏陈留王景元元年二月,月犯建星(注:占曰“月五星犯建星,大臣相谮”)。景元二年四月,荧惑入太微,犯右执法(注:占曰“人主有大忧”“大臣忧”)。景元五年,帝逊位(注:五年,帝逊位)。

译文:甘露三年三月庚子日,金星侵犯木星;占辞称“国失政,大臣为乱”。同一天夜晚,木星又侵犯木星。占辞称“兵起”。到景元元年,高贵乡公失败。甘露四年四月甲申日,木星侵犯木星旁的一颗星;占辞称“斧质用,大臣诛”。甘露四年十月丁丑日,客星出现在太微垣正中央,经过东南方向移动,历时七天后消失。占辞称“客星出现于太微垣,有战争发生”。景元元年二月,月亮侵犯木星。按星象占辞称“月五星侵犯木星,大臣之间相互诋毁”。景元二年四月,火星进入太微垣,侵犯右执法座。占辞称“君主有大忧,大臣也忧患”。景元五年,皇帝退位。

赏析:本诗通过天文现象的描写,反映了当时的政治状况和人们对未来命运的担忧。诗中的天文现象如金星、木星、火星等都与政治事件有着密切的联系,通过这些天文现象的变化,表达了人们对国家命运和未来走向的关切和忧虑。同时,诗中的天文现象也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如金星侵犯木星表示国政不安定,火星进入太微垣暗示君主有大忧,等等。这些天文现象的记录和解读,不仅体现了古代人们对宇宙自然现象的观察和理解,也反映了古代社会的政治观念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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