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陵令,宋孝武大明末,度属此。朐令,汉旧名。晋江左侨立。宋孝武世,分郯西界为土。利城令,汉旧名。晋江左侨立。宋文帝世,与郡俱为实土。
南琅邪太守〔琅邪郡别见〕,晋乱,琅邪国人随元帝过江千余户,太兴三年,立怀德县。丹杨虽有琅邪相而无此地。成帝咸康元年,桓温领郡,镇江乘之蒲洲金城上,求割丹阳之江乘县境立郡,又分江乘地立临沂县。《永初郡国》有阳都〔前汉属城阳,后汉、《晋太康地志》属琅邪。〕、费、即丘〔并别见〕三县,并割临沂及建康为土。费县治宫城之北。元嘉八年,省即丘并阳都。十五年,省费并建康、临沂。孝武大明五年,省阳都并临沂。今领县二,户二千七百八十九,口一万八千六百九十七。去州水二百,陆一百。去京都水一百六十。
诗句
毗陵令,宋孝武大明末,度属此。朐令,汉旧名。晋江左侨立。利城令,汉旧名。晋江左侨立。南琅邪太守,晋乱,琅邪国人随元帝过江千余户。
成帝咸康元年,桓温领郡,镇江乘之蒲洲金城上,求割丹阳之江乘县境立郡,又分江乘地立临沂县。《永初郡国》有阳都〔前汉属城阳,后汉、《晋太康地志》属琅邪。〕、费、即丘〔并别见〕三县,并割临沂及建康为土。
费县治宫城之北。元嘉八年,省即丘并阳都。十五年,省费并建康、临沂。孝武大明五年,省阳都并临沂。今领县二,户二千七百八十九,口一万八千六百九十七。去州水二百,陆一百。去京都水一百六十。
译文:
- 毗陵令: 在宋孝武帝大明末年设置,属于这一地区管辖。
- 朐令: 古代的称谓,指现在的江苏沿海地区。
- 利城令: 古代的称谓,也是现在江苏沿海地区的一部分。
- 南琅邪太守: 在晋朝混乱时期,琅邪国人跟随皇帝过江,留下一千多户人家。
- 成帝咸康元年: 桓温开始掌管这一郡,把镇江乘之上的蒲洲金城设立为郡治,要求割让丹阳的江乘县部分土地来建立郡,并且将江乘的部分区域设置为临沂县。《永初郡国》中有阳都(前汉时隶属于城阳郡,而后汉和《晋太康地志》归属于琅邪郡)、费县和即丘(分别见)这三个县城,这些县被割除了临沂以及建康的部分地区成为领土。
- 费县: 位于皇宫的北面。
- 元嘉八年: 命令撤销即丘县和阳都县。
- 十五年: 命令撤销费县。同时撤销建康县和临沂县。
- 孝武大明五年: 命令撤销阳都县和临沂县。目前这一郡下辖两个县,共有两千七百八十九户,一万八千六百九十七个人口。距离州府的水路有二百里,陆地有一百里。距离京都的水路有一百二十里。
赏析:
这首诗记录了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历史变迁,反映了从汉朝到南朝时期不同朝代对地理区域的划分与管理情况。通过对历史事件的回顾以及地理位置的描述,读者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当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背景。诗中涉及的地名如“毗陵令”、“朐令”、“利城令”等均是历史上的行政区划单位,反映了地方治理的复杂性和历史变迁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