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姓胡中第六胡,也曾金阙掌洪炉。
少年从事夸门第,莫向尊前气色粗。
卢发,字不详。他是唐代诗人。此诗是一首咏物诗。
首句“十姓胡中第六胡”指的是胡族中的第十位贵族。胡族,即吐蕃族,在唐时,被尊称为“九姓胡”,其中以吐、尚、安、赵、龟兹、疏勒、沙门、曹、焉耆等十姓较为强大,故称“十大姓”。吐蕃人认为吐蕃王的家族是“第一大姓”,其子孙世袭王位。所以“第”在这里是“大”的意思。“六”就是“第一”的意思。
次句“也曾金阙掌洪炉”指的是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他曾在金銮殿上掌管过国家的大事。“洪炉”是指国家的治理,“金阙”则是指朝廷,也就是国家的最高统治机构。这句话的意思是吐蕃赞普曾经在朝廷上掌管过国家的大事。
第三句“少年从事夸门第,莫向尊前气色粗”指的是年轻的吐蕃人喜欢炫耀自己的家族背景和身份地位。“气色粗”,这里用来形容年轻人的傲慢自大,没有谦虚的态度。这句话的意思是年轻的吐蕃人喜欢炫耀自己的家族背景和身份地位,但不要在尊贵的人面前表现得过于傲慢自大。
这首诗描绘了吐蕃人的生活习俗和文化特点,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和人们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