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父元非道郡奴,允光何事太侏儒。
可中与个皮裈著,擎得天王左脚无。
【注】王允光:唐玄宗时,有名士王公武,因恃才傲物,被玄宗贬为王给事。
厥父元非道郡奴,允光何事太侏儒。
其父王元非,原是唐代名臣王忠嗣(字元非)的孙子,王忠嗣曾担任过道州刺吏。
可中与个皮裈著,擎得天王左脚无。
王允光年轻时喜欢穿皮裤,皮裤的裆部很紧,能将他的左腿勒得很紧。
王忠嗣的儿子王元非在任道州刺史时,王允光的父亲王元非也曾任此职。
赏析:
《咏王给事》是一首咏古之作,诗人对唐代名臣王忠嗣的儿子王元非,以及王元非之子王允光进行了描绘。
全诗共四句,前二句写王元非之祖父王忠嗣,后两句则写王元非之子王允光。
王忠嗣是唐玄宗时的名臣,历任多个要职,他为人正直,敢于谏诤,为国分忧,深受百姓的尊敬。而王元非作为他的儿子,继承了父亲的优良品质,也成为了一名受人尊敬的名臣。
在古代,官员的地位并不高,他们往往受到他人的轻视和侮辱。因此,王元非的儿子王允光也受到了这种影响,他曾经因为穿皮裤而被人讥笑。
这首诗通过描绘王元非、王元非的儿子王允光等人的经历,表达了作者对于古代官员地位低下、受人轻视的感慨。同时,也赞美了那些不畏强权、坚持自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