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献宾酬卒举觥,礼成宾主不遗荣。
自惭馆客殊无礼,终又不闻食器声。

【解析】

本题考查学生对诗歌内容的理解。作答此类题目时,一定要认真阅读诗作,正确理解其意思,然后结合题目的要求作答,不可随意作答。本诗前两句为第一联,写宴席开始,宾主举杯相敬。第三句“礼成”,点出是宴会的终了。“荣”指宾客的盛情。后三句是后半首,诗人以自责自谦的口吻来抒发感慨。“终又不闻食器声”,诗人自感无礼而惭愧,但自己又没有听见过食器声,只好说“不闻食器声”,既表现了诗人的谦虚,也表达了他对宴会上主人的热情款待和周到安排表示由衷的赞叹。最后两句写筵席结束,客人起身告辞。

【答案】

译文:

主宾献酒酬酢频频举杯,宴毕宾主欢聚举杯畅饮。

我自愧无礼而感到惭愧,最终又听不到餐具的声音。

赏析:

这首诗是作者在参加一次宴会时所作。全诗四句八句,一气呵成,节奏明快,感情充沛。开篇“再继士修三绝”一句,用典贴切,语出唐宋时期名臣名相的典故。“士修”指范仲淹,他任杭州通判时就曾重修西湖,使西湖美景重现于世;“三绝”指白居易,他曾三次被贬到江州(今江西九江)任刺史,政绩卓著。这里暗喻自己虽才疏学浅,但也能胜任所职,并得到同僚们的赏识,这自然令人欣慰。颔联“主献宾酬卒举觥”五字,把宴席上的主客之间互致敬仰、相互酬答的情形写得生动传神。从“献”字可以看出宴席上主宾之间的互相尊重,从“酬”字可以看出主客间的彼此谦让,从“卒”字可以看出宾主间的亲密和谐。“终不遗荣”五字,进一步写出宴席上气氛热烈,主宾尽兴。

颈联“自惭馆客殊无礼”一句,承上启下。“自惭”,即自愧。“馆客”,指宾馆中的客人。这句说自己虽然身为客卿,却毫无失礼的地方,这当然是虚夸之词。然而,“终又闻食器声”五字,就透露出诗人的真实感受。“闻”,指听到。“食器声”,即吃饭的声音,这里指宴会中宾客们进餐的声响。诗人之所以要特意写“终又不闻食器声”,一方面是因为前面说了“自惭”,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突出自己与宴者之间的平等关系,表明自己并无失礼之处。

尾联“自惭馆客殊无礼”两句,诗人用“自惭”二字点明自己在宴会上的表现。“殊无礼”三字,既是对自己行为的否定,也是对主人热情款待的肯定。这两句诗表现出诗人的谦虚和自愧,同时又流露出他对主人热情招待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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