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邑有何好,利民翻害身。
怕回湘水月,惊失象台春。
墓草已多碧,园花空复新。
更嫌莺自语,幽愤不胜陈。

【注释】林签判:即指作者的朋友林光朝,时在任上。作邑:做县官。何:什么。利民:为百姓谋利。象台春:传说中舜帝铸的十二个大铜人,象十二生肖,各有其象征之物,象台是象征土德之位的,所以春天是象台的象征时期。莺:黄莺鸟。

【赏析】

《林签判挽诗》是唐代诗人李商隐创作的一首五律诗。全诗通过写自己为政的艰辛、遭遇的不幸以及内心的悲愤之情,表达了诗人对官场生活的厌恶和不满。

首联“作邑有何好,利民翻害身”,直接点出自己的官职和职责,认为做县官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反而因为谋利而危害了自己的身心。这反映了诗人对官场的失望和对名利的厌倦。

颔联“怕回湘水月,惊失象台春”,以自然景物来比喻自己的心境。湘水月和象台春都是美好的象征,但诗人却害怕它们的到来,因为它们意味着自己的困境和失落。这一联进一步表达了诗人内心的悲愤和无奈。

颈联“墓草已多碧,园花空复新”,描绘了自己墓地周围环境的变化。墓草变绿了,花儿又开了,但这一切与自己的死亡相比都显得毫无意义。这一句既表达了诗人对生命的感慨,也体现了他对官场生活的态度。

尾联“莺自语,幽愤不胜陈”,以黄莺的鸣叫来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黄莺的叫声清脆悦耳,但诗人却感到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心中的幽怨和愤怒。这一联进一步强调了诗人内心的悲痛和无奈。

整首诗通过对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情感体验的描写,表达了诗人对官场生活的厌恶和不满,同时也展示了诗人深邃的内心世界和丰富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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