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儿出世岂无为,七尺非供蝼蚁食。当年幕庭三诵人,乃有洙泗诗礼客。
岂作今人蠹简编,琢肾雕肝缉文墨。干戈社稷不入用,有作以糜煮砂砾。
我欲匹马胡儿中,直指燕山以功勒。

【注释】

汉中行:乐府《相和歌辞》旧题,写男女爱情或反映社会现实。

男儿:男子。岂无为:难道没有作为吗?

七尺:身材。非供蝼蚁食:蝼蚁吃泥土,微不足道。

三诵人:指孔子弟子曾参(字子舆)。曾参以笃学著称,孔子称赞他“吾道穷矣,斯道尽矣”(《论语·述而篇》),所以称他为“三诵人”。

洙泗:指周公、孔子等先贤的教化之地。诗礼客:指孔子门下的弟子。《论语》记载:“夫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孔子又引诗云:“不显哉,文王之德之纯!”可见孔子是崇尚诗礼的。

蠹简编:蛀坏书籍的蠹虫。

干戈:武器。社稷:国家政权。

直指燕山以功勒:直接去燕山建立战功,用功劳刻石记功。

【译文】

男子汉出世岂能无所作为,七尺身躯岂能供蝼蚁吞食!当年孔子门下有三大弟子,乃有周代洙泗地区讲习《诗》《礼》的人。

岂能像今之学者那样蛀坏书籍,雕琢文墨?干戈不用于社稷,空有才能却无用武之地。

我愿匹马直入胡地,直指燕山立功勋;

【赏析】

此诗作于元贞二年(1296),作者任陕西行台平章政事时,因上书劝成宗罢兵伐宋,被贬为四川行省参知政事。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当时朝廷的不满,以及对抗金事业的执着追求。全诗情感激昂,气势豪迈,体现了诗人的英雄本色和壮志凌云的气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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