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肯将身入八关,判司虽屈胜如闲。
汉庭富贵人何限,毕竟文章属小山。
【注释】
刑曹:刑曹掾,官名。八关:指长安城北、南、西、东四个城门,是出入长安的要口,又称四关。判司:法官。屈:谦词,委屈自己的意思。胜:比得上。汉庭:指汉朝皇宫。属小山:指李白自谦才能不如谢安(字安石)。
【赏析】
此诗作于天宝五年(746),当时李白在长安,与友人岑勋、王昌龄同赋《巴陵送李十二》诗,为五言绝句,后又作了一首七言律诗和六言诗,本诗是其中第二首。《刑曹再赋二绝句》就是对前两首诗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再一次的加工创作。此诗第一、二句写李白不愿进入官场,不屈身去担任法官,虽然地位低下,但内心坦然,毫无怨言。第三句写李白虽身处逆境,但依然心系天下,忧国忧民之心不改,仍关心着国家大事。第四句写李白虽才高八斗,却只能屈居小山脚下,不能施展才华。最后两句是对前两句的回答和说明,意思是说李白虽有大才,但命运不佳,不能像谢安那样有很高的声望。全诗抒发了诗人的壮志未酬之情,也体现了李白的傲岸不羁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