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庾岭外,别是一山川。
那使民无讼,须知狱有冤。
心常存正直,法不尚平反。
于氏缘何事,阴功到子孙。
何季皋司理故人也作诗见相勉意二首(其一)
梅花庾岭外,别是一山川。
那使民无讼,须知狱有冤。
注释:
- 梅山,即今江西省的安福县,庾岭,在江西吉安地区境内。
- 一山川,意为不同的自然景观,暗示作者认为何季皋治理的是一个不同于寻常的地方。
- 那,表示肯定语气词,用于加强语气。
- 使民无讼,意思是让百姓没有纷争,说明何季皋治理地方注重民生。
- 须知狱有冤,意味着在处理案件时,要考虑到是否有冤枉的情况存在,表明何季皋注重正义。
译文:
何季皋司理的地方与其他地方不同,那里的山水景色独特。
他致力于让百姓安居乐业,没有纷争,这说明他的治理非常得当。
在处理案件时,他总是考虑到是否有冤枉的情况存在,这表明他的公正无私。
赏析:
这首诗是作者对何季皋的赞美之情的表达,通过对梅花、山水、百姓和案件的描述,展现了何季皋的高尚品质和卓越能力。诗人用“梅花庾岭外,别是一山川”来描绘何季皋治理的地方独特而美丽;“那使民无讼,须知狱有冤”则表达了他对百姓安居乐业和公正执法的期望。整首诗情感真挚,表达了作者对何季皋的敬仰和赞赏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