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献皇帝壬建安二十一年(丙申,公元二一六年)
春,二月,魏公操还鄴。
夏,五月,进魏公操爵为王。
初,中尉崔琰荐巨鹿杨训于操,操礼辟之。及操进爵,训发表称颂功德。或笑训希世浮伪,谓琰为失所举。琰从训取表草视之,与训书曰:“省表,事佳耳。时乎,时乎!会当有变时。”琰本意讥论者好谴呵而不寻情理也,时有与琰宿不平者,白琰“傲世怨谤,意指不逊”,操怒,收琰付狱,髡为徒隶。前白琰者复白之云:“琰为徒,对宾客虬须直视,若有所瞋。”遂赐琰死。尚书仆射毛玠伤琰无辜,心不悦。人复白玠怨谤,操收玠付狱,侍中桓阶、和洽皆为之陈理,操不听。阶求案实其事。王曰:“言事者白,玠不但谤吾也,乃复为崔琰觖望。此捐君臣恩义,妄为死友怨叹,殆不可忍也。”洽曰:“如言事者言,玠罪过深重,非天地所覆载。臣非敢曲理玠以枉大伦也,以玠历年荷宠,刚直忠公,为众所惮,不宜有此。然人情难保,要宜考玠,两验其实。今圣恩不忍致之于理,更使曲直之分不明。”操曰:“所以不考,欲两全玠及言事者耳。”洽对曰:“玠信有谤主之言,当肆之市朝;若玠无此言,言事者加诬大臣以误主听,不加检覈,臣窃不安。”操卒不穷治,玠遂免黜,终于家。是时西曹掾沛国丁仪用事,玠之获罪,仪有力焉;群下畏之侧目。尚书仆射何夔及东曹属东莞徐弈独不事仪,仪谮弈,出为魏郡太守,赖桓阶左右之得免。尚书傅选谓何夔曰:“仪已害毛玠,子宜少下之。”夔曰:“为不义,适足害其身,焉能害人!且怀奸佞之心,立于明朝,其得久乎!”崔琰从弟林,尝与陈群共论冀州人士,称琰为首,群以智不存身贬之。林曰:“大丈夫为有邂逅耳,即如卿诸人,良足贵乎”五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资治通鉴是中国古代一部极为重要的编年体史书,由北宋司马光主编。在《资治通鉴》中,孝献皇帝壬建安二十一年(丙申,公元二一六年)记录了一件重大的事件:魏公曹操被加封为王。此事件不仅体现了当时政治局势的变化,也反映了人物之间复杂的关系和权力斗争。下面将逐句解读这一事件的背景、经过以及其背后的深意:
- 事件背景:
- 建安二十一年春,曹操因功被加封为魏公。
- 同年夏,曹操被晋封为魏王。
- 事件经过:
- 曹操被推尊为魏王后,他开始着手巩固自己的势力与地位。
- 曹操的威望和实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这为他未来的政治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事件影响:
- 曹操的权势增强,使他在东汉末年的乱世中更加难以对付。
- 同时,这一事件也引发了朝内外对于权力更迭的广泛关注和议论。
- 历史评价:
- 曹操作为魏王,他的政策和举措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
- 尽管他在历史上的评价褒贬不一,但其在政治、军事上的才能和成就,无疑为后世所认可。
- 个人分析:
- 通过这一事件可以看出,曹操在乱世中能够迅速崛起,并最终成为一方霸主,其手段和策略值得深入探讨。
- 同时,这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动荡不安和权力斗争的残酷现实。
- 历史启示:
- 这一事件提醒人们,权力的争夺和政治的斗争往往伴随着复杂而激烈的较量。
- 在追求权力的过程中,必须时刻保持警惕,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纷争和冲突。
《资治通鉴》中的这一事件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权力变动记载,它背后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通过对这一事件的详细解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政治生态,同时也为人们提供了关于权力运作和人性思考的重要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