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以齐炀王宪属尊望重,忌之。谓宇文孝伯曰:“公能为朕图齐王,当以其官相授。”孝伯叩头曰:“先帝遗诏,不许滥诛骨肉。齐王,陛下为叔父,功高德茂,社稷重臣。陛下若无故害之,臣又顺旨曲从,则臣为不忠之臣,陛下为不孝之子矣。”帝不怿,由是疏之。乃与开府仪同大将军于智、郑译等密谋之,使智就宅候宪,因告宪有异谋。
甲子,帝遣宇文孝伯语宪,欲以宪为太师,宪辞让。又使孝伯召宪,曰:“晚与诸王俱入。”既至殿门,宪独被引进。帝先伏壮士于别室,至,即执之。宪自辨理,帝使于智证宪,宪目光如炬,与智相质。或谓宪曰:“以王今日事势,何用多言!”宪曰:“死生有命,宁复图存!但老母在堂,恐留兹恨耳!”因掷笏于地。遂缢之。
帝召宪僚属,使证成宪罪。参军勃海李纲,誓之以死,终无桡辞。有司以露车载宪尸而出,故吏皆散,唯李纲抚棺号恸,躬自瘗之,哭拜而去。

资治通鉴 · 卷一百七十三 · 陈纪七

【译文】
陈宣帝太建九年(丁酉,公元577年)春,正月,乙亥朔日,齐太子高恒即位称帝,生八年矣;改元承光,大赦。尊齐主为太上皇帝,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为太上皇后。

【赏析】
此诗通过描述陈朝与北齐之间的紧张关系,展现了陈朝内部的权谋斗争和对外政策的复杂性。诗中描绘了陈朝君臣之间因政治利益而展开的明争暗斗,以及陈宣帝面对北齐的威胁所作出的艰难抉择。诗句紧凑有力,人物形象鲜明,情感丰富而细腻,体现了作者对历史事件深刻的洞察力和艺术表现力。通过对历史事件的再现,此诗不仅揭示了当时的政治现实,也反映了人性的复杂多变,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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