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八月,壬午,特进高阳郡公许敬宗卒。太常博士袁思古议:“敬宗弃长子于荒徼,嫁少女于夷貊。按《谥法》,‘名与实爽曰缪,’请谥为缪。”敬宗孙太子舍人彦伯讼思古与许氏有怨,请改谥。太常博士王福畤议,以为:“谥者得失一朝,荣辱千载。若嫌隙有实,当据法推绳;如其不然,义不可夺。”户部尚书戴至德谓福畤曰:“高阳公任遇如是,保以谥之为缪?”对曰:“昔晋司空何曾既忠且孝,徒以日食万钱,秦秀谥之曰‘缪’。许敬宗忠孝不逮于曾,而饮食男女之累过之,谥之曰‘缪’,无负许氏矣。”诏集五品已上更议,礼部尚书阳思敬议:“按《谥法》,既过能改曰恭。请谥曰恭。”诏从之。敬宗尝奏流其子昂于岭南,又以女嫁蛮酋冯盎之子,多纳其货,故思古议及之。福畤,勃之父也。

资治通鉴 · 卷二百零二 · 唐纪十八

秋,八月,壬午,特进高阳郡公许敬宗卒。太常博士袁思古上奏:“敬宗弃长子于荒徼,嫁少女于夷貊。”按照《谥法》,“名与实爽曰缪”,请谥为缪。敬宗孙太子舍人彦伯讼思古与许氏有怨,请改谥。太常博士王福畤上奏:“谥者得失一朝,荣辱千载。若嫌隙有实,当据法推绳;如其不然,义不可夺。”户部尚书戴至德对福畤说:“高阳公任遇如此之高,保以谥之为缪?”福畤回答道:“昔晋司空何曾忠且孝,徒以日食万钱,秦秀谥之曰‘缪’。许敬宗忠孝不逮于曾,而饮食男女之累过之,谥之曰‘缪’,无负许氏矣。”诏集五品已上更议,礼部尚书阳思敬建议:“按《谥法》,既过能改曰恭。请谥曰恭。”诏从之。敬宗尝奏流其子昂于岭南,又以女嫁蛮酋冯盎之子,多纳其货,故思古议及之。福畤之父勃也。

赏析:

许敬宗是唐代一位极具争议的人物,他不仅在朝政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也因其复杂的家庭和婚姻关系而备受争议。本文通过对其一生的回顾,展现了一个历史人物的多面性。首先,袁思古因认为许敬宗背离了儒家的忠孝之道,而提出“缪”作为他的谥号。然而,许敬宗虽然有过一些不当行为,但并非完全背离传统道德,因此王福畤反对仅凭一时的嫌隙来定谥,强调应全面考量一个人的一生。最终,许敬宗被谥为“恭”。

文章还提到了许敬宗的一些具体行为,如将其子流放岭南,以及将自己的女儿嫁给蛮族首领的儿子等。这些行为在当时社会背景下可能被认为是为了国家和家庭的稳定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但也引发了关于其个人品德和行为的争议。

这篇文章通过对许敬宗生平事迹的回顾和分析,揭示了这位历史人物的复杂性和多维度,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价值观和伦理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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