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楚客等引右卫郎将姚廷筠为御史中丞,使劾奏魏元忠,以为:“侯君集社稷元勋,及其谋反,太宗就群臣乞其命而不得,竟流涕斩之。其后房遗爱、薛万彻、齐王祐等为逆,虽复懿亲,皆从国法。元忠功不逮君集,身又非国戚,与李多祚等谋反,男入逆徒,是宜赤族污宫。但有朋党饰辞营救,以惑圣听,陛下仁恩,欲掩其过。臣所以犯龙鳞、忤圣意者,正以事关宗社耳。”上颇然之。元忠坐系大理,贬渠州司马。

宗楚客令给事中冉祖雍奏言:“元忠既犯大逆,不应出佐渠州。”杨再思、李峤亦赞之。上谓再思等曰:“元忠驱使日久,朕特矜容,制命已行,岂宜数改!轻重之权,应自朕出。卿等频奏,殊非朕意!”再思等惶惧拜谢。

监察御史袁守一复表弹元忠曰:“重俊乃陛下之子,犹如昭宪;元忠非勋非戚,焉得独漏严刑!”甲辰,又贬元忠务川尉。

资治通鉴·卷二百零八 唐纪二十四

宗楚客等引右卫郎将姚廷筠为御史中丞,使劾奏魏元忠。诗曰:

“侯君集是社稷之勋臣,谋反之时太宗求群臣而不得。魏元忠虽非国戚,但与李多祚共谋逆行,理应族诛。然而陛下仁恩未泯,故宗楚客、冉祖雍、杨再思及李峤等人多次上奏,欲掩其过。”

译文:

宗楚客令给事中冉祖雍奏言:“魏元忠既已犯大逆不道之罪,不应外任辅佐他地。”杨再思、李峤亦附和此议。皇帝对再思等人说:“元忠长期侍奉朕,朕特加宽贷,但制命已经下达,岂能轻易更改!轻重之权应由朕决断。卿等多次上奏,实非朕意!”再思等人惶恐拜谢。

赏析:

这首诗反映了宗楚客等大臣为了维护皇权,不顾事实真相,一再上书弹劾魏元忠的行为。他们通过各种手段,试图掩盖事实真相,以期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法律原则,也损害了朝廷的公正公平形象。同时,这也暴露出朝廷内部的矛盾和斗争,反映出当时政治局势的混乱和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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