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子方妙龄,耻为聋俗化。
三年游梅溪,灯火读深夜。
男儿四方志,万里思高跨。
愿如芝与兰,毋愧古诸谢。

己巳年(1299)梅溪同舍三十人中,有九人是我的好友,他们过去曾与我一起出游。在一次饮酒作别时,只有五人留下,我送别了谢鹏、谢子与能和另外三人,这四人将要离去。于是,每人都用自己姓氏的字来赋诗送别。

注释:

  • 己巳:指的是1299年,这一年是南宋宁宗庆元二年,诗人当时在梅溪求学。
  • 梅溪:指梅溪书院,位于江西宜黄县,是宋末著名的书院。
  • 从之旧:跟随他们过去的朋友。
  • 酌别:饮酒作别,表示惜别之情。
  • 谢鹏、谢子与能:谢鹏和谢子都是谢姓的人名,能可能是另一个名字,由于信息不足,难以确定具体是谁。

译文:
己巳年(1299),梅溪书院同舍三十人中,有九人是我的好友。我们过去经常一起出游,常常一起度过深夜的灯火。作为男性,我们都怀有大志向,想要到四方去实现自己的梦想。我希望像芝兰一样高洁,不辜负古人的高尚品格。

赏析:
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朋友离别的不舍之情,同时也展现了作者的豪情壮志和对友情的珍视。通过对朋友的描述,诗人展示了自己与朋友们之间的深厚友谊,以及他们在学习、生活中相互扶持的情景。同时,也抒发了作者对于未来的憧憬和决心,希望像芝兰一样高洁,不辜负古人的高尚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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