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竹无缘在后堂,肉羞不辨出东房。
金徽弹罢惟清坐,共挹熏炉一穗香。
【注释】
丝、竹:指丝弦乐器和管乐器。元清:何元清的诗号,即“清于元”。后堂:内室。肉羞:指美味佳肴。金徽:指琵琶等弦乐器上金色装饰的琴徽。清坐:犹清宴,指清雅闲逸的宴会。挹(yì):舀取。熏炉:用以熏香的器具,多用铜铸,上面有孔,用来插香料。一穗香:指一缕缕袅袅上升的幽香。
【赏析】
此诗作于诗人晚年,在杭州时,与友人何元清相聚,同赋九绝句。其中第二首为七绝。此诗写宴集情景。前两句是说,丝声悠扬,竹音清妙,弹琴奏曲,却无缘在内室后堂弹奏,肉菜佳肴,也辨不清出自哪个房间。“肉羞不辨出东房”,既写出了主人的谦恭,又表现出宾主间深厚的情谊。“金徽弹罢惟清坐,共挹熏炉一穗香”二句,则描写宾主尽兴而散的情景。诗人和何元清弹罢琴曲,便相邀入座,畅饮高谈,直到暮色四合,才依依告别。“惟清坐”、“共挹熏炉一穗香”,不仅点出宴席之清雅,更表现了宾主之间的深厚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