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脚踏胡地,开口吃汉天。
见天不见雪,况辨雪与旃。
胡人不敢杀,谓是不死仙。
汉庭方求不死诀,方士取露和玉屑,何如老臣旃夹雪。

【解析】

本诗为《咏胡床》的颈联,“胡床”是西域传入的一种家具。据《晋书·张华传》,张衡在西域看到胡床,叹曰:“吾西行大漠,乘肥马,御骏马,驰沙漠,驱流沙,北至昆仑弱水黑水之域,经居延、小月氏城以西诸国,登葱岭,穷流沙之尾,到者王庭。抚接外国殊俗之民,安集遗荒之地,置县都邑,立长治之。建城以卫郡,设官以待之。皆安其居,乐其业,保其俗,使他们遂所欲而无忧患。今留居长安者有千余人,得汉侍中鼓吹家、太医及幸臣从者百四十人。”可知张衡所见到的胡床为汉代的西域特产,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是汉族文化与西域文化的结合体。“伸脚踏胡地,开口吃汉天”,这是形象描绘了胡床的形态和功能,胡床四足高耸,可以坐可躺,中间空阔如室,可以张开口来吃,也可以躺下来休息。

【答案】

译文:

把脚伸进西域的土地上,张开嘴就吞下汉朝的天空。

每天不见雪山,更难以辨别雪和旃。

匈奴人不敢杀我,认为我是不死的仙人。

汉朝朝廷正在寻求不死的秘诀,方士们取露和玉屑来炼药,不如老臣我的旃夹住雪。

赏析:

这首诗的首句写胡床四足高耸,可以坐可躺,中间空阔如室,可以张开口来吃,也可以躺下来休息;二句则说这胡床既可以坐在上面吃着汉家的饭菜,又可以把头伸入其中去享受西域的风土人情;三四句写胡床虽来自异国他乡,却能让人忘记它的异域特性,因为它既可以用来吃喝,又可以用来休息和娱乐;末两句写胡床不仅实用而且雅致,匈奴人不敢杀它,还把它当作神仙般的存在。全诗通过写胡床这一西域物品,赞美了它独特的艺术造型及其独特的使用价值,也表达了诗人对西域文化的向往和喜爱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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