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丁惠安

把麾平海看操刀,惟我乡人治最高。
但见武城人易使,不同梁竦职徒劳。
民怀其爱祠生立,吏必如公责始逃。
闻说朝廷考臧否,佥言卓茂德宜褒。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

介绍

《送丁惠安》是宋代诗人王十朋所创作的一首七言律诗,该诗通过对丁惠安治理下的政治环境、民生状况以及民众对官员的评价等方面的描绘,展现了丁惠安在任期间的卓越政绩和深受民众爱戴的形象。下面将对该诗歌进行详细介绍:

  1. 作者简介:王十朋(1112年—1171年),字龟龄,号梅溪,生于温州乐清。王十朋是南宋时期的政治家和诗人。他以其政治才能和文学造诣而受到后世的赞誉。其政治生涯中曾历任秘书郎等职,并在绍兴二十七年被宋高宗亲自擢升为进士第一名,即状元。在乾道七年(1171年)去世,享年六十岁,绍熙三年(1192年)追谥为“忠文”。他的《梅溪集》等作品至今仍然被广泛传颂。

  2. 诗歌原文与翻译:《送丁惠安》这首诗歌的原文如下:“把麾平海看操刀,惟我乡人治最高。但见武城人易使,不同梁竦职徒劳。民怀其爱祠生立,吏必如公责始逃。”通过诗句可以了解到丁惠安在地方上的治理成果。其中“惟我乡人治最高”表明了丁惠安治理下的地方政府效率极高,能够迅速解决问题;“民怀其爱祠生立”反映了丁惠安的仁政使得百姓对他充满敬仰,甚至为他建立祠堂以纪念他的功绩;“吏必如公责始逃”则是说他严格要求下属官员,让官员们对他敬畏,不敢怠慢工作。

  3. 诗歌主题与思想:王十朋的这首《送丁惠安》不仅仅是一篇赞美当地官员治理能力的诗歌,更是一篇展现宋代地方政府治理模式的文学作品。它揭示了在那个时代,优秀的官员是如何通过严明的法制和廉洁的政治来获得民众的支持和爱戴的。同时,这首诗也反映出宋代政府对于地方治理的重视以及对优秀官员的表彰。

《送丁惠安》这首诗不仅是对丁惠安治理能力的赞颂,也是对宋代地方政府治理模式的一种反映。通过这首诗,可以更好地理解宋代社会的治理理念及其背后的文化内涵。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