竿木逢场处,何人肯自还。
只应韩吏部,能道不如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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竿木逢场处,何人肯自还。
只应韩吏部,能道不如闲。
《爱闲斋》是北宋末年至南宋初的文学家、诗人汪藻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这首诗以简洁明快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悠闲生活的向往和对官场名利的淡薄态度。
汪藻(1079年—1154年),字彦章,号浮溪、龙溪,饶州德兴县(今属江西省)人。他的诗作在当时颇有影响,其作品多以表达个人情感、抒发政治抱负为主。汪藻的诗风清新自然,与同时代其他文人相比独树一帜。《爱闲斋》作为其代表作之一,展现了他对自由自在生活方式的向往。诗中的“竿木逢场处,何人肯自还”表达了一种超然物外的心态,意指在世俗的喧嚣之中,又有谁能保持内心的宁静和自我呢?这种表达反映了诗人对于官场生活的一种清醒认识和深刻反思。诗中通过韩吏部的形象,暗喻那些追求功名利禄的人,最终难以达到真正的闲适与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