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五等出自《王制第五》,凡五等的作者是:戴圣。
凡五等是汉代诗人戴圣的作品,风格是:文。
凡五等的释义是:凡五等:指古代中国的五种等级制度,包括公、侯、伯、子、男。
凡五等是汉代诗人戴圣的作品,风格是:文。
凡五等的拼音读音是:fán wǔ děng。
凡五等是《王制第五》的第3句。
凡五等的上半句是:公侯伯子男。
凡五等的下半句是:诸侯之上大夫卿。
凡五等的全句是: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天子之卿视伯,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天子之元士视附庸。制农田百亩。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也。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禄。君,十卿禄。次国之卿,三大夫禄,君,十卿禄。小国之卿,倍大夫禄,君十卿禄。
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天子之卿视伯,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天子之元士视附庸。制农田百亩。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也。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禄。君,十卿禄。次国之卿,三大夫禄,君,十卿禄。小国之卿,倍大夫禄,君十卿禄。的下一句是:次国之上卿,位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小国之上卿,位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夫,下当其下大夫。其有中士下士者,数各居其上之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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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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