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之妻自养其子出自《内则第十二》,士之妻自养其子的作者是:戴圣。
士之妻自养其子是汉代诗人戴圣的作品,风格是:文。
士之妻自养其子的释义是:士之妻自养其子:士人的妻子自己抚养自己的孩子。这里的“士”指古代的士阶层,通常指的是有一定地位和学问的人;“自养”即自己抚养、养育。这句话强调了古代士人的妻子在家庭中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
士之妻自养其子是汉代诗人戴圣的作品,风格是:文。
士之妻自养其子的拼音读音是:shì zhī qī zì yǎng qí zi。
士之妻自养其子是《内则第十二》的第876句。
士之妻自养其子的上半句是:大夫之子有食母。
士之妻自养其子的下半句是:由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
士之妻自养其子的全句是:食子者,三年而出,见于公宫则劬。大夫之子有食母,士之妻自养其子。由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旬而见,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适子庶子已食而见,必循其首。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ひ革,女ひ丝。
食子者,三年而出,见于公宫则劬。大夫之子有食母,士之妻自养其子。由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旬而见,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适子庶子已食而见,必循其首。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ひ革,女ひ丝。的上一句是:凡父在,孙见于祖,祖亦名之,礼如子见父,无辞。。
食子者,三年而出,见于公宫则劬。大夫之子有食母,士之妻自养其子。由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旬而见,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适子庶子已食而见,必循其首。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ひ革,女ひ丝。的下一句是: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衣不帛襦裤,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
包含士之妻自养其子这句的作品内容:
世子生,则君沐浴朝服,夫人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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