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闻之也出自《礼记 · 檀弓上》,吾闻之也的作者是:戴圣。
吾闻之也是汉代诗人戴圣的作品,风格是:文。
吾闻之也的释义是:吾闻之也:意为“我听说”。表示说话者引用或转述别人的话。
吾闻之也是汉代诗人戴圣的作品,风格是:文。
吾闻之也的拼音读音是:wú wén zhī yě。
吾闻之也是《礼记 · 檀弓上》的第1002句。
吾闻之也的上半句是:子高曰。
吾闻之也的下半句是:生有益于人。
吾闻之也的全句是: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子吊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
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子吊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
的上一句是:曾子曰:「丧有疾,食肉饮酒,必有草木之滋焉。以为姜桂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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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子吊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
的下一句是:夫昼居于内,问其疾可也;夜居于外,吊之可也。是故君子非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