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出自《礼记 · 王制》,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的作者是:戴圣。
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是汉代诗人戴圣的作品,风格是:文。
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的释义是: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司寇负责执行刑法,公正地审理诉讼案件。
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是汉代诗人戴圣的作品,风格是:文。
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的拼音读音是:sī kòu zhèng xíng míng pì yǐ tīng yù sòng。
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是《礼记 · 王制》的第580句。
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的上半句是:出乡不与士齿。
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的下半句是:必三刺。
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的全句是: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大夫废其事,终身不仕,死以士礼葬之。有发,则命大司徒教士以车甲。凡执技论力,适四方,裸股肱,决射御。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凡执技以事上者:不贰事,不移官,出乡不与士齿。仕于家者,出乡不与士齿。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必三刺。有旨无简不听。附从轻,赦从重。凡制五刑,必即天论。邮罚丽于事。
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大夫废其事,终身不仕,死以士礼葬之。有发,则命大司徒教士以车甲。凡执技论力,适四方,裸股肱,决射御。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凡执技以事上者:不贰事,不移官,出乡不与士齿。仕于家者,出乡不与士齿。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必三刺。有旨无简不听。附从轻,赦从重。凡制五刑,必即天论。邮罚丽于事。 的上一句是: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德,齐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养耆老以致孝,恤孤独以逮不足,上贤以崇德,简不肖以绌恶。命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