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在出自《丧服小记第十五》,父在的作者是:戴圣。
父在是汉代诗人戴圣的作品,风格是:文。
父在的释义是:父在:指父亲健在。
父在是汉代诗人戴圣的作品,风格是:文。
父在的拼音读音是:fù zài。
父在是《丧服小记第十五》的第223句。
父在的上半句是:则孙以杖即位可也。
父在的下半句是: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
父在的全句是:练,筮日、筮尸、视濯,皆要绖杖绳屦。有司告具而后去杖。筮日筮尸,有司告事毕而后杖拜送宾。大祥,吉服而筮尸。庶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禫。庶子不以杖即位。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父在,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
练,筮日、筮尸、视濯,皆要绖杖绳屦。有司告具而后去杖。筮日筮尸,有司告事毕而后杖拜送宾。大祥,吉服而筮尸。庶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禫。庶子不以杖即位。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父在,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的上一句是:丈夫冠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为殇。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唯主丧者不除,其余以麻终月数者,除丧则已。箭笄终丧三年。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绳屦。。
练,筮日、筮尸、视濯,皆要绖杖绳屦。有司告具而后去杖。筮日筮尸,有司告事毕而后杖拜送宾。大祥,吉服而筮尸。庶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禫。庶子不以杖即位。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父在,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的下一句是:诸侯吊于异国之臣,则其君为主。诸侯吊,必皮弁锡衰。所吊虽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则君不锡衰。养有疾者不丧服,遂以主其丧。非养者入主人之丧。则不易己之丧服。养尊者必易服,养卑者否。。
包含父在这句的作品内容:
复与书铭,自天子达于士,其辞一也。男子称名,妇人书姓与伯仲,如不知姓则书氏。斩衰之葛与齐衰之麻同。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麻同,皆兼服之。报葬者报虞,三月而后卒哭。父母之丧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后事。其葬服斩衰。
大夫降其庶子,其孙不降其父。大夫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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