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饮犹期之丧也出自《礼记 · 丧大记》,食饮犹期之丧也的作者是:戴圣。
食饮犹期之丧也是汉代诗人戴圣的作品,风格是:文。
食饮犹期之丧也的释义是:食饮犹期之丧也,意为在丧礼期间,即使是在饮食上,也应保持哀悼之态。即饮食虽为常事,但在丧礼期间也应体现出对逝者的哀悼之情。
食饮犹期之丧也是汉代诗人戴圣的作品,风格是:文。
食饮犹期之丧也的拼音读音是:shí yǐn yóu qī zhī sàng yě。
食饮犹期之丧也是《礼记 · 丧大记》的第291句。
食饮犹期之丧也的上半句是:九月之丧。
食饮犹期之丧也的下半句是:食肉饮酒。
食饮犹期之丧也的全句是: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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