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太子胜之尚之出自《史记 · 三十世家 · 绛侯周勃世家 》,勃太子胜之尚之的作者是:司马迁。
勃太子胜之尚之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勃太子胜之尚之的释义是:“勃太子胜之尚之”中的“尚”可以解释为“尊崇”、“敬重”或“娶”。整句的意思是周勃的儿子周胜之受到了人们的尊敬或被尊崇。
勃太子胜之尚之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勃太子胜之尚之的拼音读音是:bó tài zi shèng zhī shàng zhī。
勃太子胜之尚之是《史记 · 三十世家 · 绛侯周勃世家 》的第260句。
勃太子胜之尚之的上半句是:孝文帝女也。
勃太子胜之尚之的下半句是:故狱吏教引为证。
勃太子胜之尚之的全句是:岁馀,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绛侯勃自畏恐诛,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其后人有上书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下其事长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辞。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公主者,孝文帝女也,勃太子胜之尚之,故狱吏教引为证。勃之益封受赐,尽以予薄昭。及系急,薄昭为言薄太后,太后亦以为无反事。文帝朝,太后以冒絮提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邪!」文帝既见绛侯狱辞,乃谢曰:「吏方验而出之。」于是使使持节赦绛侯,复爵邑。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岁馀,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绛侯勃自畏恐诛,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其后人有上书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下其事长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辞。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公主者,孝文帝女也,勃太子胜之尚之,故狱吏教引为证。勃之益封受赐,尽以予薄昭。及系急,薄昭为言薄太后,太后亦以为无反事。文帝朝,太后以冒絮提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邪!」文帝既见绛侯狱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