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听而诛出自《汉书 · 传 ·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下》,不听而诛的作者是:班固。
不听而诛是汉代诗人班固的作品,风格是:文。
不听而诛的释义是:不听而诛:指不听从命令就被处死。
不听而诛是汉代诗人班固的作品,风格是:文。
不听而诛的拼音读音是:bù tīng ér zhū。
不听而诛是《汉书 · 传 ·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下》的第1148句。
不听而诛的上半句是:顺非而泽。
不听而诛的下半句是:请论如法。
不听而诛的全句是:石显闻知,白之上。乃下兴、捐之狱,令皇后父阳平侯禁与显共杂治,奏“兴、捐之怀诈伪,以上语相风,更相荐誉,欲得大位,漏泄省中语,罔上不道。《书》曰:‘谗说殄行,震惊朕师。’《王制》:‘顺非而泽,不听而诛。’请论如法。”
石显闻知,白之上。乃下兴、捐之狱,令皇后父阳平侯禁与显共杂治,奏“兴、捐之怀诈伪,以上语相风,更相荐誉,欲得大位,漏泄省中语,罔上不道。《书》曰:‘谗说殄行,震惊朕师。’《王制》:‘顺非而泽,不听而诛。’请论如法。”
的上一句是:捐之即与兴共为荐显奏,曰:“窃见石显本山东名族,有礼义之家也。持正六年,未尝有过,明习于事,敏而疾见,出公门,入私门。宜赐爵关内侯,引其兄弟以为诸曹。”又共为荐兴奏,曰:“窃见长安令兴,幸得以知名数召见。兴事父母有曾氏之孝,事师有颜、闵之材,荣名闻于四方。明诏举茂材,列侯以为首。为长安令,吏民敬乡,道路皆称能。观其下笔属文,则董仲舒;进谈动辞,则东方生;置之争臣,则汲直;用之介胄,则冠军侯;施之治民,则赵广汉;抱公绝私,则尹翁归。兴兼此六人而有之,守道坚固,执义不回,临大节而不可夺,国之良臣也,可试守京兆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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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显闻知,白之上。乃下兴、捐之狱,令皇后父阳平侯禁与显共杂治,奏“兴、捐之怀诈伪,以上语相风,更相荐誉,欲得大位,漏泄省中语,罔上不道。《书》曰:‘谗说殄行,震惊朕师。’《王制》:‘顺非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