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减死罪一等出自《汉书 · 传 ·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下》,兴减死罪一等的作者是:班固。
兴减死罪一等是汉代诗人班固的作品,风格是:文。
兴减死罪一等的释义是:减死罪一等,即减免一等死罪,指将原本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罪行,减轻刑罚,降至下一等刑罚。
兴减死罪一等是汉代诗人班固的作品,风格是:文。
兴减死罪一等的拼音读音是:xīng jiǎn sǐ zuì yī děng。
兴减死罪一等是《汉书 · 传 ·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下》的第1151句。
兴减死罪一等的上半句是:

捐之竟坐弃市。
兴减死罪一等的下半句是:髡钳为城旦。
兴减死罪一等的全句是:捐之竟坐弃市。兴减死罪一等,髡钳为城旦。成帝时,至部刺史。

捐之竟坐弃市。兴减死罪一等,髡钳为城旦。成帝时,至部刺史。 的上一句是:石显闻知,白之上。乃下兴、捐之狱,令皇后父阳平侯禁与显共杂治,奏“兴、捐之怀诈伪,以上语相风,更相荐誉,欲得大位,漏泄省中语,罔上不道。《书》曰:‘谗说殄行,震惊朕师。’《王制》:‘顺非而泽,不听而诛。’请论如法。” 。
捐之竟坐弃市。兴减死罪一等,髡钳为城旦。成帝时,至部刺史。 的下一句是:赞曰:《诗》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久矣其为诸夏患也。汉兴,征伐胡越,于是为盛。究观淮南、捐之、主父、严安之义,深切著明,故备论其语。世称公孙弘排主父,张汤陷严助,石显谮捐之,察其行迹,主父求欲鼎亨而得族,严、贾出入禁门招权利,死皆其所也,亦何排陷之恨哉!。
包含兴减死罪一等这句的作品内容:
臣窃以往者羌军言之,暴师曾未一年,兵出不逾千里,费四十余万万,大司农钱尽,乃以少府禁钱续之。夫一隅为不善,费尚如此,况于劳师远攻,亡士毋功乎!求之往古则不合,施之当今又不便。臣愚以为非冠带之国,《禹贡》所及,《春秋》所治,皆可且无以为。愿遂弃珠厓,专用恤关东为忧。
对奏,上以问丞相御史。御史大夫陈万年以为当击;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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