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日过班竹赋玉州之木一首

玉州之南土当木,玉州之北木为竹。以土筑室土则荣,以木编篱木应辱。
无木用土固其宜,有木何忍贱用之。呜呼,玉州之木最可悲,不为楹桷为藩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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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三十日过班竹赋玉州之木一首》是清代诗人张维屏的诗作,原题为“三月二十一日至玉州”,这首诗写于1748年(清乾隆十三年)春天。作者以游记的形式记录了他从成都到玉州的旅途经历和所见所感。

作品原文

三十日过班竹赋玉州之木一首

三月二十一日至玉州,百里烟霞一径通。
山高水长云自远,树密花繁鸟不惊。
客来野店呼茶苦,僧入空林听雨清。
我欲携筇登绝顶,却愁归路踏青红。

作品注释

  • 三月二十一日:作者在成都的日期
  • 玉州:现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玉州区
  • **百里烟霞一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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