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虞部以龙尾石砚邀予第品仍授来使持还书府

玉质纯苍理致精,锋芒都尽墨无声。
相如间道还持去,肯要秦人十五城。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

介绍

《徐虞部以龙尾石砚邀予第品仍授来使持还书府》是明代诗人王世贞创作的一首七言律诗,收录于其著作《弇州山人四六稿》中。这首作品描绘了明末清初时期的一种文化现象:即文人之间通过赠送和交换艺术品进行交流与互动。

在古代中国文学史上,砚台作为书写工具的辅助品,在文人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龙尾石砚因其珍贵材质、雕刻工艺以及蕴含的文化意义而备受推崇。这种作品反映了当时社会中人们对于文化修养和社会交往的关注,同时也体现了诗人在文化交流中的角色和作用。

王世贞通过这首诗表达了对徐虞部赠送的龙尾石砚的兴趣,并且在收到之后又将其转赠给来使(可能是外交官或使者)。这不仅展示了诗人与他人的友谊关系,也反映了当时社会中人们对于艺术品交换的文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