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出自《维摩诘所说经 · 不思议品第六》,色的作者是:鸠摩罗什。
色是晋代诗人鸠摩罗什的作品,风格是:文。
色的释义是:色:指物质现象,包括一切可见、可触的物体。在佛教中,特指一切外在的物质形态,是构成世界的四大(地、水、火、风)之一。
色是晋代诗人鸠摩罗什的作品,风格是:文。
色的拼音读音是:sè。
色是《维摩诘所说经 · 不思议品第六》的第30句。
色的上半句是:非有欲。
色的下半句是:无色之求。
色的全句是:维摩诘言:「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贪躯命,何况床座。夫求法者,非有色、受、想、行、识之求,非有界、入之求,非有欲、色、无色之求。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众求;夫求法者,无见苦求,无断集求,无造尽证、修道之求。所以者何?法无戏论。若言我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是则戏论,非求法也。
维摩诘言:「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贪躯命,何况床座。夫求法者,非有色、受、想、行、识之求,非有界、入之求,非有欲、色、无色之求。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众求;夫求法者,无见苦求,无断集求,无造尽证、修道之求。所以者何?法无戏论。若言我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是则戏论,非求法也。
的上一句是:舍利弗言:「我为法来,非为床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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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摩诘言:「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贪躯命,何况床座。夫求法者,非有色、受、想、行、识之求,非有界、入之求,非有欲、色、无色之求。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众求;夫求法者,无见苦求,无断集求,无造尽证、修道之求。所以者何?法无戏论。若言我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是则戏论,非求法也。
的下一句是:「唯!舍利弗!法名寂灭,若行生灭,是求生灭,非求法也;法名无染,若染于法,乃至涅槃,是则染著,非求法也;法无行处,若行于法,是则行处,非求法也;法无取舍,若取舍法,是则取舍,非求法也;法无处所,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