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时出自《维摩诘所说经 · 不思议品第六》,尔时的作者是:鸠摩罗什。
尔时是晋代诗人鸠摩罗什的作品,风格是:文。
尔时的释义是:“尔时”意为:那时。
尔时是晋代诗人鸠摩罗什的作品,风格是:文。
尔时的拼音读音是:ěr shí。
尔时是《维摩诘所说经 · 不思议品第六》的第315句。
尔时的上半句是: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尔时的下半句是:维摩诘语大迦叶。
尔时的全句是:尔时,舍利弗见此室中无有床座,作是念:斯诸菩萨、大弟子众,当于何坐?
尔时,舍利弗见此室中无有床座,作是念:斯诸菩萨、大弟子众,当于何坐?
的下一句是:长者维摩诘知其意,语舍利弗言:「云何?仁者为法来耶?求床座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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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尔时这句的作品内容:
尔时,舍利弗见此室中无有床座,作是念:斯诸菩萨、大弟子众,当于何坐?
长者维摩诘知其意,语舍利弗言:「云何?仁者为法来耶?求床座耶?」
舍利弗言:「我为法来,非为床座。」
维摩诘言:「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贪躯命,何况床座。夫求法者,非有色、受、想、行、识之求,非有界、入之求,非有欲、色、无色之求。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众求;夫求法者,无见苦求,无断集求,无造尽证、修道之求。所以者何?法无戏论。若言我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是则戏论,非求法也。
「唯!舍利弗!法名寂灭,若行生灭,是求生灭,非求法也;法名无染,若染于法,乃至涅槃,是则染著,非求法也;法无行处,若行于法,是则行处,非求法也;法无取舍,若取舍法,是则取舍,非求法也;法无处所,若着处所,是则着处,非求法也;法名无相,若随相识,是则求相,非求法也;法不可住,若住于法,是则住法,非求法也;法不可见、闻、觉、知,若行见、闻、觉、知,是则见、闻、觉、知,非求法也;法名无为,若行有为,是求有为,非求法也。是故舍利弗,若求法者,于一切法应无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