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之围邺也出自《三国志 · 魏书 · 武帝纪》,公之围邺也的作者是:陈寿。
公之围邺也是晋代诗人陈寿的作品,风格是:文。
公之围邺也的释义是:“公之围邺也”指的是曹操围攻邺城的行动。这里的“公”指的是曹操,而“围邺”则是指曹操对邺城(当时袁绍的根据地)进行的军事包围。
公之围邺也是晋代诗人陈寿的作品,风格是:文。
公之围邺也的拼音读音是:gōng zhī wéi yè yě。
公之围邺也是《三国志 · 魏书 · 武帝纪》的第2612句。
公之围邺也的上半句是:而弱民兼赋也。
公之围邺也的下半句是:谭略取甘陵。
公之围邺也的全句是:公之围邺也,谭略取甘陵、安平、勃海、河间。尚败,还中山。谭攻之,尚奔故安,遂并其觽。公遗谭书,责以负约,与之绝婚,女还,然后进军。谭惧,拔平原,走保南皮。十二月,公入平原,略定诸县。

公之围邺也,谭略取甘陵、安平、勃海、河间。尚败,还中山。谭攻之,尚奔故安,遂并其觽。公遗谭书,责以负约,与之绝婚,女还,然后进军。谭惧,拔平原,走保南皮。十二月,公入平原,略定诸县。 的上一句是:注[一]魏书载公令曰:“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衒鬻家财,不足应命;审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为逋逃主。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 。
公之围邺也,谭略取甘陵、安平、勃海、河间。尚败,还中山。谭攻之,尚奔故安,遂并其觽。公遗谭书,责以负约,与之绝婚,女还,然后进军。谭惧,拔平原,走保南皮。十二月,公入平原,略定诸县。 的下一句是:十年春正月,攻谭,破之,斩谭,诛其妻子,冀州平。[一]下令曰:“其与袁氏同恶者,与之更始。”令民不得复私雠,禁厚葬,皆一之于法。是月,袁熙大将焦触、张南等叛攻熙、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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