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伯鱼三娶孤女出自《三国志 · 魏书 · 武帝纪》,第五伯鱼三娶孤女的作者是:陈寿。
第五伯鱼三娶孤女是晋代诗人陈寿的作品,风格是:文。
第五伯鱼三娶孤女的释义是:第五伯鱼三娶孤女:指魏武帝曹操的第五个儿子曹植,曾三次娶了曹操的孤女为妻。
第五伯鱼三娶孤女是晋代诗人陈寿的作品,风格是:文。
第五伯鱼三娶孤女的拼音读音是:dì wǔ bó yú sān qǔ gū nǚ。
第五伯鱼三娶孤女是《三国志 · 魏书 · 武帝纪》的第2709句。
第五伯鱼三娶孤女的上半句是:世人谓之盗嫂。
第五伯鱼三娶孤女的下半句是:谓之挝妇翁。
第五伯鱼三娶孤女的全句是:九月,令曰:“阿党比周,先圣所疾也。闻冀州俗,父子异部,更相毁誉。昔直不疑无兄,世人谓之盗嫂;第五伯鱼三娶孤女,谓之挝妇翁;王凤擅权,谷永比之申伯,王商忠议,张匡谓之左道:此皆以白为黑,欺天罔君者也。吾欲整齐风俗,四者不除,吾以为羞。”冬十月,公还邺。

九月,令曰:“阿党比周,先圣所疾也。闻冀州俗,父子异部,更相毁誉。昔直不疑无兄,世人谓之盗嫂;第五伯鱼三娶孤女,谓之挝妇翁;王凤擅权,谷永比之申伯,王商忠议,张匡谓之左道:此皆以白为黑,欺天罔君者也。吾欲整齐风俗,四者不除,吾以为羞。”冬十月,公还邺。 的上一句是:注[一]续汉书郡国志曰:犷平,县名,属渔阳郡。 。
九月,令曰:“阿党比周,先圣所疾也。闻冀州俗,父子异部,更相毁誉。昔直不疑无兄,世人谓之盗嫂;第五伯鱼三娶孤女,谓之挝妇翁;王凤擅权,谷永比之申伯,王商忠议,张匡谓之左道:此皆以白为黑,欺天罔君者也。吾欲整齐风俗,四者不除,吾以为羞。”冬十月,公还邺。 的下一句是:初,袁绍以甥高干领并州牧,公之拔邺,干降,遂以为刺史。干闻公讨乌丸,乃以州叛,执上党太守,举兵守壶关口。遣乐进、李典击之,干还守壶关城。十一年春正月,公征干。干闻之,乃留其别将守城,走入匈奴,求救于单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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