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佣之费不可胜数出自《三国志 · 吴书 · 诸葛滕二孙濮阳传》,功佣之费不可胜数的作者是:陈寿。
功佣之费不可胜数是晋代诗人陈寿的作品,风格是:文。
功佣之费不可胜数的释义是:功佣之费不可胜数:雇佣他人所付出的费用无法计数,形容费用极其庞大。
功佣之费不可胜数是晋代诗人陈寿的作品,风格是:文。
功佣之费不可胜数的拼音读音是:gōng yōng zhī fèi bù kě shèng shù。
功佣之费不可胜数是《三国志 · 吴书 · 诸葛滕二孙濮阳传》的第1547句。
功佣之费不可胜数的上半句是:遂会诸兵民就作。
功佣之费不可胜数的下半句是:士卒死亡。
功佣之费不可胜数的全句是:永安三年,都尉严密建丹杨湖田,作浦里塘。诏百官会议,咸以为用功多而田不保成,唯兴以为可成。遂会诸兵民就作,功佣之费不可胜数,士卒死亡,或自贼杀,百姓大怨之。兴迁为丞相,与休宠臣左将军张共布相表里,邦内失望。七年七月,休薨。左典军万彧素与乌程侯孙皓善,乃劝兴、布,于是兴、布废休适子而迎立皓。皓既践阼,加兴侍中,领青州牧。俄彧谮兴、布追悔前事。十一年朔入朝,皓因收兴、布,徙广州,道追杀之,夷三族。
永安三年,都尉严密建丹杨湖田,作浦里塘。诏百官会议,咸以为用功多而田不保成,唯兴以为可成。遂会诸兵民就作,功佣之费不可胜数,士卒死亡,或自贼杀,百姓大怨之。兴迁为丞相,与休宠臣左将军张共布相表里,邦内失望。七年七月,休薨。左典军万彧素与乌程侯孙皓善,乃劝兴、布,于是兴、布废休适子而迎立皓。皓既践阼,加兴侍中,领青州牧。俄彧谮兴、布追悔前事。十一年朔入朝,皓因收兴、布,徙广州,道追杀之,夷三族。 的上一句是:濮阳兴字子元,陈留人也。父逸,汉末避乱江东,官至长沙太守。兴少有士名,孙权时除上虞令,稍迁至尚书左曹,以五官中郎将使蜀,还为会稽太守。时琅邪王休居会稽,兴深与相结。及休即位,征兴为太常卫将军、平军国事,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