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忆与郗家离婚出自《世说新语 · 德行第一》,惟忆与郗家离婚的作者是:刘义庆。
惟忆与郗家离婚是南北朝代诗人刘义庆的作品,风格是:文。
惟忆与郗家离婚的释义是:《世说新语·德行第一》中的“惟忆与郗家离婚”意指主人公只记得曾经与郗家解除婚约。这里的“离婚”指的是解除婚姻关系。
惟忆与郗家离婚是南北朝代诗人刘义庆的作品,风格是:文。
惟忆与郗家离婚的拼音读音是:wéi yì yǔ xī jiā lí hūn。
惟忆与郗家离婚是《世说新语 · 德行第一》的第419句。
惟忆与郗家离婚的上半句是:不觉有余事。
惟忆与郗家离婚的下半句是:

殷仲堪既为荆州。
惟忆与郗家离婚的全句是:王子敬病笃,道家上章应首过,问子敬“由来有何异同得失?”子敬云:“不觉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

王子敬病笃,道家上章应首过,问子敬“由来有何异同得失?”子敬云:“不觉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 的上一句是: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邪?”答曰:“非为痛,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宣洁行廉约,韩豫章遗绢百匹,不受。减五十匹,复不受。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韩后与范同载,就车中裂二丈与范,云:“人宁可使妇无(巾军)邪?”范笑而受之。 。
王子敬病笃,道家上章应首过,问子敬“由来有何异同得失?”子敬云:“不觉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 的下一句是:殷仲堪既为荆州,值水俭,食常五碗盘,外无余肴。饭粒脱落盘席闲,辄拾以啖之。虽欲率物,亦缘其性真素。每语子弟云:“勿以我受任方州,云我豁平昔时意。今吾处之不易。贫者士之常,焉得登枝而捐其本?尔曹其存之!” 。
包含惟忆与郗家离婚这句的作品内容:
谢太傅绝重褚公,常称:“褚季野虽不言,而四时之气亦备。”
刘尹在郡,临终绵惙,闻阁下祠神鼓舞。正色曰:“莫得淫祀!”外请杀车中牛祭神。真长答曰:“丘之祷久矣,勿复为烦。”
谢公夫人教儿,问太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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