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宰江夏王义恭等三十五人同爰议出自《宋书 · 卷九十四 · 列传第五十四 · 恩幸》,太宰江夏王义恭等三十五人同爰议的作者是:沈约。
太宰江夏王义恭等三十五人同爰议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太宰江夏王义恭等三十五人同爰议的释义是:太宰江夏王义恭等三十五人共同商议。
太宰江夏王义恭等三十五人同爰议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太宰江夏王义恭等三十五人同爰议的拼音读音是:tài zǎi jiāng xià wáng yì gōng děng sān shí wǔ rén tóng yuán yì。
太宰江夏王义恭等三十五人同爰议是《宋书 · 卷九十四 · 列传第五十四 · 恩幸》的第742句。
太宰江夏王义恭等三十五人同爰议的上半句是:
于是内外博议。
太宰江夏王义恭等三十五人同爰议的下半句是:宜以义熙元年为断。
太宰江夏王义恭等三十五人同爰议的全句是:于是内外博议,太宰江夏王义恭等三十五人同爰议,宜以义熙元年为断。散骑常侍巴陵王休若、尚书金部郎檀道鸾二人谓宜以元兴三年为始。太学博士虞和谓宜以开国为宋公元年。诏曰:“项籍、圣公,编录二汉,前史已有成例。桓玄传宜在宋典,馀如爰议。”
于是内外博议,太宰江夏王义恭等三十五人同爰议,宜以义熙元年为断。散骑常侍巴陵王休若、尚书金部郎檀道鸾二人谓宜以元兴三年为始。太学博士虞和谓宜以开国为宋公元年。诏曰:“项籍、圣公,编录二汉,前史已有成例。桓玄传宜在宋典,馀如爰议。” 的上一句是:伏惟皇宋承金行之浇季,钟经纶之屯极,拥玄光以凤翔,秉神符而龙举,劋定鲸鲵,天人伫属。晋禄数终,上帝临宋,便应奄膺珣宇,对越神工,而恭服勤于三分,让德迈于不嗣,其为巍巍荡荡,赫赫明明,历观逖闻,莫或斯等。宜依衔书改文,登舟变号,起元义熙,为王业之始,载序宣力,为功臣之断。其伪玄纂窃,同于新莽,虽灵武克殄,自详之晋录。及犯命干纪,受戮霸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