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金部郎檀道鸾二人谓宜以元兴三年为始出自《宋书 · 卷九十四 · 列传第五十四 · 恩幸》,尚书金部郎檀道鸾二人谓宜以元兴三年为始的作者是:沈约。
尚书金部郎檀道鸾二人谓宜以元兴三年为始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尚书金部郎檀道鸾二人谓宜以元兴三年为始的释义是:尚书金部郎檀道鸾二人认为应该从元兴三年开始。
尚书金部郎檀道鸾二人谓宜以元兴三年为始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尚书金部郎檀道鸾二人谓宜以元兴三年为始的拼音读音是:shàng shū jīn bù láng tán dào luán èr rén wèi yí yǐ yuán xīng sān nián wèi shǐ。
尚书金部郎檀道鸾二人谓宜以元兴三年为始是《宋书 · 卷九十四 · 列传第五十四 · 恩幸》的第745句。
尚书金部郎檀道鸾二人谓宜以元兴三年为始的上半句是:散骑常侍巴陵王休若。
尚书金部郎檀道鸾二人谓宜以元兴三年为始的下半句是:太学博士虞和谓宜以开国为宋公元年。
尚书金部郎檀道鸾二人谓宜以元兴三年为始的全句是:于是内外博议,太宰江夏王义恭等三十五人同爰议,宜以义熙元年为断。散骑常侍巴陵王休若、尚书金部郎檀道鸾二人谓宜以元兴三年为始。太学博士虞和谓宜以开国为宋公元年。诏曰:“项籍、圣公,编录二汉,前史已有成例。桓玄传宜在宋典,馀如爰议。”
于是内外博议,太宰江夏王义恭等三十五人同爰议,宜以义熙元年为断。散骑常侍巴陵王休若、尚书金部郎檀道鸾二人谓宜以元兴三年为始。太学博士虞和谓宜以开国为宋公元年。诏曰:“项籍、圣公,编录二汉,前史已有成例。桓玄传宜在宋典,馀如爰议。” 的上一句是:伏惟皇宋承金行之浇季,钟经纶之屯极,拥玄光以凤翔,秉神符而龙举,劋定鲸鲵,天人伫属。晋禄数终,上帝临宋,便应奄膺珣宇,对越神工,而恭服勤于三分,让德迈于不嗣,其为巍巍荡荡,赫赫明明,历观逖闻,莫或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