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略出自《宋书 · 卷十一 · 志第一 · 志序 律历上》,表略的作者是:沈约。
表略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表略的释义是:表略:指简要地列出或说明。
表略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表略的拼音读音是:biǎo lüè。
表略是《宋书 · 卷十一 · 志第一 · 志序 律历上》的第750句。
表略的上半句是:
。
表略的下半句是:
论曰。
表略的全句是:〔表略〕
〔表略〕
的上一句是:汉章帝元和元年,待诏候钟律殷肜上言“官无晓六十律以准调音者,故待诏严嵩具以准法教子男宣,愿召宣补学官,主调乐器”诏曰“嵩子学审晓律,别其族,协其声者,审试。不得依托父学,以聋为聪。声微妙,独非莫知,独是莫晓,以律错吹,能知命十二律不失一,乃为能传嵩学耳”试宣十二律,其二中,其四不中,其六不知何律,宣遂罢。自此律家莫能为准。灵帝熹平六年,东观召典律者太子舍人张光等问准意,光等不知。归阅旧藏,乃得其器,形制如房书,犹不能定其弦缓急。音不可书以晓人,知之者欲教而无从,心达者体知而无师,故史官能辨清浊者遂绝。其可以相传者,唯候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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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略〕
的下一句是:论曰:律吕相生,皆三分而损益之。先儒推十二律,从子至亥,每三之,凡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三约之,是为上生。故《汉志》云:三分损一,下生林钟,三分益一,上生太蔟。无射既上生中吕,则中吕又当上生黄钟,然后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今上生不及黄钟实二千三百八十四,九约实一千九百六十八为一分,此则不周九分寸之律一分有奇,岂得还为宫乎。凡三分益一为上生,三分损一为下生,此其大略,犹周天斗分四分之一耳。京房不思此意,比十二律微有所增,方引而伸之,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至于南事,为六十律,竟复不合,弥益其疏。班氏所志,未能通律吕本源,徒训角为触,徵为祉,阳气施种于黄钟,如斯之属,空烦其文,而为辞费。又推九六,欲符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