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古一百二十一首 其六十六

新妇骑驴阿家牵,步步相随不着鞭。
归到画堂人不识,从今懒更出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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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颂古一百二十一首其六十六》是北宋文学家苏洵创作的一篇散文,收录于《嘉佑集》。这篇文章主要论述了“文”与“理”的关系。苏洵认为“文”应该以“道”为本,而“道”又应该以“理”为体。他通过比喻和对比的手法,将“文”和“理”的关系阐述得非常清楚。

文章的开头,苏洵用“天之生物也,固已各有至矣”这句话开篇,强调了事物的自然规律和本质。他认为,无论是人还是物,都有自己的特性和规律,而这些特性和规律就是事物的本质。接着,他又进一步指出,这些特性和规律又是“有以见者”的,也就是说,它们可以被人们所感知和理解。

在文章中,苏洵用“天之道”来代表“理”,而“人之道”则用来代表“文”。他认为,天地之间的规律就是“理”,而人的言行举止则是“文”。因此,他在文章中反复强调,只有掌握了“理”的人,才能真正理解并遵循“文”的原则。

苏洵总结说:“故吾以为文章虽非政事,亦必本于理道。”意思是说,虽然文章不是政治事务,但它也必须基于“理”的原则。这也是他在文章中反复强调的一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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