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以后蜡祭四十二首 神农位酌献。曲同大明

惟酒欣欣,惟神冥冥。
是顾是飨,来燕来宁。
耒耜之利,神所肇兴。
万世永赖,无斁其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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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绍兴以后蜡祭四十二首 神农位酌献。曲同大明》是南宋诗人陆游创作的一首五言排律。该诗是作者在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的祭祀活动中所作的一篇祭文,表达了作者对先祖的怀念之情以及对于国家未来的忧虑。

全诗如下:

绍兴以后蜡祭四十二首 神农位酌献。曲同大明

绍兴五年,予为诸生时,尝谒太学博士张公于京师。
公以谓:今之太学,古之小学也,吾子他日,将从事于斯乎?
予对曰:愿得一郡以事吾亲,不愿作进士及第。
公笑曰:若尔,则何为不远千里而来学乎!
予始闻而惑之,既而悟焉,遂有志于学矣。
后十二年,予来杭,主东阳县簿。
乃出所为古文数百篇,属弟子郑虎臣编次之,刻以为《南塘文字》。
明年春,予又来杭,而虎臣适从学官假归。
予视其所著,叹曰:子之用心苦矣,然而不能成一家之文,岂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者与?
然犹有可取者:辞严气正,无愧古人;立言平正,不蹈俗套。
乃复取其书,尽读之,且叹先生之言诚也。
于是知天下事非独力可以成,又知天下事亦非独古之人难及,又知其说之不诬云。
岁丁未九月朔,东阳赵明府召试《九经》、《三传》,赋、论各一篇。
明府欲予作记,予谢之曰:方今圣上即位之初,天下方务为治,顾能暇及此哉!
明年二月,改秩满,除右迪功郎、处州司户,兼摄浦江、义乌二县。
四月,大水暴至,坏民居,漂杀人民,庐舍几尽。
五月朔旦,祷雨西湖,不得;祷于城隍庙,又不得。
于是发粟帛、廪食,遣使者赈贷贫乏而已。
六月十八日,予来杭三年矣,山阴沈氏女子采茶,遇病卒,遗男五人,长才数岁。
予悲之,作《沈园二首》。
越明年,始克葬采茶者。
秋八月,予来杭再载矣。
先是,予在东阳,尝卜筑南塘之滨,前有水竹之胜,后有溪山之胜,盖少陵所谓“浣花溪水绿悠悠”也。
乃购屋其中,号“南塘”。
明年,移书于朝,请于朝,朝命给田一顷,屋两楹,以供书籍字画之用。
是岁冬十一月,予来杭一年矣。
会稽守郑虎臣以书乞祠于朝。
十二月晦,予以罪废,起签判南京江东转运司。
明年正月十六日夜半,予自南京赴杭,道过南塘。
是岁七月某日,沈氏入居于斯。
迨八月十七日,始葺墙置门。
既而成,予往相之,俯察仰观,可以濯吾缨,可以饮水,虽孟诸、敖曹之苑不过也。
乃作歌曰:“南塘8672.com/shuoshi/fangsheng/诗-341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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