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庙朝会歌辞

郊庙朝会歌辞,是古代所谓的“大著作”,每一新朝建立,都必须重撰新乐新辞,以示改朝换代。 宋朝建立伊始,于太祖建隆元年(九六○)二月,翰林学士兼判太常寺窦俨即上言:“三五之兴,礼乐不相沿袭。 洪惟圣宋肇建皇极,一代之乐宜乎立名,乐章固当易以新词,式遵旧典。 ”从之,因诏俨专其事。 俨乃改周乐文舞《崇德之舞》为《文德之舞》,武舞《象成之舞》为《武功之舞》,改乐章“十二顺”为“十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