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传之为体出自《史通·内篇·列传第六》,又传之为体的作者是:刘知几。
又传之为体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又传之为体的释义是:“又传之为体”释义为:又流传为一种文体。
又传之为体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又传之为体的拼音读音是:yòu chuán zhī wèi tǐ。
又传之为体是《史通·内篇·列传第六》的第95句。
又传之为体的上半句是:则中庸故可知矣。
又传之为体的下半句是:大抵相同。
又传之为体的全句是:又传之为体,大抵相同,而著作多方,有时而异。如二人行事,首尾相随,则有一传兼书,包括令尽。若陈馀、张耳合体成篇,陈胜、吴广相参并录是也。
又传之为体,大抵相同,而著作多方,有时而异。如二人行事,首尾相随,则有一传兼书,包括令尽。若陈馀、张耳合体成篇,陈胜、吴广相参并录是也。
的上一句是:夫纪传之不同,犹诗赋之有别,而后来继作,亦多所未详。案范晔《汉书》记后妃六宫,其实传也,而谓之为纪;陈寿《国志》载孙、刘二帝,其实纪也,而呼之曰传。考数家之所作,其未达纪传之情乎?苟上智犹且若斯,则中庸故可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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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传之为体,大抵相同,而著作多方,有时而异。如二人行事,首尾相随,则有一传兼书,包括令尽。若陈馀、张耳合体成篇,陈胜、吴广相参并录是也。
的下一句是:亦有事迹虽寡,名行可崇,寄在他篇,为其标冠。若商山四皓,事列王阳之首;庐江毛义,名在刘平之上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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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又传之为体这句的作品内容:
夫纪传之兴,肇于《史》、《汉》。盖纪者,编年也;传者,列事也。编年者,历帝王之岁月,犹《春秋》之经;列事者,录人臣之行状,犹《春秋》之传。
《春秋》则传以解经,《史》、《汉》则传以释纪。寻兹例草创,始自子长,而朴略犹存,区分未尽。如项王立传,而以本纪名,非惟羽僣之盗,不可同于天子;且推其序事,皆作传言,求谓之纪,不可得也。或曰:“迁纪五帝、夏、殷,亦皆列事而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