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案武王为出自《史通·外篇·疑古第三》,又案武王为的作者是:刘知几。
又案武王为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又案武王为的释义是:又案武王为:根据《史通·外篇·疑古第三》中的表述,这里的“又案武王为”是指作者对周武王的一些行为或事迹进行评论或质疑。
又案武王为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又案武王为的拼音读音是:yòu àn wǔ wáng wèi。
又案武王为是《史通·外篇·疑古第三》的第447句。
又案武王为的上半句是:向背不同者焉。
又案武王为的下半句是:泰誓。
又案武王为的全句是:斯则是非无准,向背不同者焉。又案武王为《泰誓》,数纣过失,亦犹近代之有吕相为晋绝秦,陈琳为袁檄魏,欲加之罪,能无辞乎?而后来诸子,承其伪说,竞列纣罪,有倍《五经》。故子贡曰:桀、纣之恶不至是,君子恶居下流。班生亦云:安有据妇人临朝!刘向又曰:世人有弑父害君,桀、纣不至于是,而天下恶者,必以桀、纣为先。此其自古言辛、癸之罪,将非厚诬者平?其疑六也。
斯则是非无准,向背不同者焉。又案武王为《泰誓》,数纣过失,亦犹近代之有吕相为晋绝秦,陈琳为袁檄魏,欲加之罪,能无辞乎?而后来诸子,承其伪说,竞列纣罪,有倍《五经》。故子贡曰:桀、纣之恶不至是,君子恶居下流。班生亦云:安有据妇人临朝!刘向又曰:世人有弑父害君,桀、纣不至于是,而天下恶者,必以桀、纣为先。此其自古言辛、癸之罪,将非厚诬者平?其疑六也。
的上一句是:夫《五经》立言,千载犹仰,而求其前后,理甚相乖。何者?称周之盛也,则云三分有二,商纣为独夫;语殷之败也,又云纣有臣亿万人,其亡流血漂杵。
。
斯则是非无准,向背不同者焉。又案武王为《泰誓》,数纣过失,亦犹近代之有吕相为晋绝秦,陈琳为袁檄魏,欲加之罪,能无辞乎?而后来诸子,承其伪说,竞列纣罪,有倍《五经》。故子贡曰:桀、纣之恶不至是,君子恶居下流。班生亦云:安有据妇人临朝!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