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昭十二年出自《史通·外篇·惑经第四》,案昭十二年的作者是:刘知几。
案昭十二年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案昭十二年的释义是:案昭十二年:指《左传》中的昭公十二年,即春秋时期鲁国昭公十二年。在这里,”案”为动词,意为依据或按照;”昭十二年”则是具体的历史纪年。整句意思是依据或按照《左传》记载的昭公十二年。
案昭十二年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案昭十二年的拼音读音是:àn zhāo shí èr nián。
案昭十二年是《史通·外篇·惑经第四》的第251句。
案昭十二年的上半句是:其所未谕八也。
案昭十二年的下半句是:齐纳北燕伯于阳。
案昭十二年的全句是:案昭十二年,齐纳北燕伯于阳。“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夫如是,夫子之修《春秋》,皆遵彼乖僻,习其讹谬,凡所编次,不加刊改者矣。
案昭十二年,齐纳北燕伯于阳。“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夫如是,夫子之修《春秋》,皆遵彼乖僻,习其讹谬,凡所编次,不加刊改者矣。
的上一句是:且案汲冢竹书、《晋春秋》及《纪年》之载事也,如重耳出奔,惠公见获,书其本国,皆无所隐。唯《鲁春秋》之记其国也,则不然。何者?国家事无大小,苟涉嫌疑,动称耻讳,厚诬来世,奚独多乎!其所未谕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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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昭十二年,齐纳北燕伯于阳。“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夫如是,夫子之修《春秋》,皆遵彼乖僻,习其讹谬,凡所编次,不加刊改者矣。
的下一句是:何为其间则一褒一贬,时有弛张;或沿或革,曾无定体,其所未谕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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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案昭十二年这句的作品内容:
诸国臣子,非卿不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