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釐十四年出自《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杂驳第十一》,案釐十四年的作者是:刘知几。
案釐十四年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案釐十四年的释义是:案釐十四年:指汉代某年具体为汉成帝河平四年。案,通“按”,查核;釐,通“历”,记载年月的历法。
案釐十四年是唐代诗人刘知几的作品,风格是:文。
案釐十四年的拼音读音是:àn lí shí sì nián。
案釐十四年是《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杂驳第十一》的第129句。
案釐十四年的上半句是:刘向以为是时莒灭杞。
案釐十四年的下半句是:诸侯城缘陵。
案釐十四年的全句是:《春秋》釐公十二年,日有蚀之。刘向以为是时莒灭杞。案釐十四年,诸侯城缘陵。《公羊传》曰:”曷为城?杞灭之。孰灭之?盖徐、莒也。”如中垒所释,当以《公羊》为本耳。然则《公羊》所说,不如《左氏》之详。《左氏》襄公二十九年,晋平公时,杞尚在云。
《春秋》釐公十二年,日有蚀之。刘向以为是时莒灭杞。案釐十四年,诸侯城缘陵。《公羊传》曰:”曷为城?杞灭之。孰灭之?盖徐、莒也。”如中垒所释,当以《公羊》为本耳。然则《公羊》所说,不如《左氏》之详。《左氏》襄公二十九年,晋平公时,杞尚在云。
的上一句是:《春秋》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刘向以为釐公末年公子遂专权自恣,至于弑君,阴胁阳之象见。釐公不悟,遂后二年杀公子赤,立宣公。案遂之立宣杀子赤也,此乃文公末代。辄谓僖公暮年,世实悬殊,言何倒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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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釐公十二年,日有蚀之。刘向以为是时莒灭杞。案釐十四年,诸侯城缘陵。《公羊传》曰:”曷为城?杞灭之。孰灭之?盖徐、莒也。”如中垒所释,当以《公羊》为本耳。然则《公羊》所说,不如《左氏》之详。《左氏》襄公二十九年,晋平公时,杞尚在云。
的下一句是:《春秋》文公元年,日有蚀之。刘向以为后晋灭江。案本《经》书文四年